逛超市买东西,看见东西喜欢,价格合理,随手往购物蓝一放,出门时尽管结帐,从来不怀疑最终收银的价格是否与自己在货架上所见相同。试设想:对于杂七杂八买一大堆东西出门结帐的顾客来说,有几个人会一一比对自己在货架上所看到的价格与结帐时的结算价格之间有差异?逛路边小店,或许还有人这么做,而逛象家乐福这样的超级大店,顾客想当然地会认为它们肯定相同,又何苦劳神费事的去一一比对呢?家乐福如果连这点信用也没有,生意能做这么大么?跨国公司管理这么好,难道会在这上面欺骗我们这些良民百姓不成?
今天我才知道这还真的成了事实。被你百分之一百信任的机构或者朋友也在骗你,知道了还真的很难受。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恋爱中的人会因爱而生恨的理由了。信任是爱的基础,失去了信任,也就失去了爱。“破镜难以重圆”,也许以后再也无法爱上这个“家乐福”了。
家乐福声称,这是由于“价签系统不完善”所造成。不知道一个已经失去信任的机构说这话还有几分可信?诚信乃是经商之本,“无信而不立”!如此轻描淡写,不知道能表达几分家乐福管理层的诚信?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家乐福信誓旦旦的表态,“将严格执行‘五倍退差’政策”,真是可笑之极!各位可以算一算帐,价签标示4.99元,收银收你5元,多收了1分钱,退“五倍价差”价值几何?1分的五倍,即退你5分钱。有几位顾客会去退这五分钱呢?!可这个“不完善”又帮家乐福赚了多少不义之财呢?这个只有家乐福自己知道。再说回来,如果顾客不去主动退(即使退,也还得有足够的凭据支持),家乐福又如何严格执行这“五倍价差”的退款?如何去寻找这被多收钱的顾客?由此看来,虽然家乐福也已经公开进行了道歉,但它的道歉是有钱赚的,而被愚弄的顾客则又被愚弄了一回。如此的惩戒算是惩戒么?!难道信用就这么不值钱么?一说起来,知名品牌的商誉都是好多个亿,放在现实生活中却又这么不值钱,难怪当今社会都没有人再敢讲信用了!讨论这些问题实在是无聊,但现实又的确是这么无聊,让你也不得不跟着无聊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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