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下一条  |  关闭

薛云奎的博客

长江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经商的目的:赚钱,慈善?

2011-12-26 11:22:44 阅读489 评论8 262011/12 Dec26

 

       很多人以为,经商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如果不把赚钱的目标放在首位,这样的生意就不可能持续。而我的看法却正好相反:经商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只是为了慈善。这样的经商之道,才是基业长青之道。正因为很多人不同意我的看法,所以,世界上的企业通常都比较命短。相比之下,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在全世界最短。据有关方面调查,平均寿命不足4年。

       赚钱与慈善,表面上看是两件事,但本质上却是一件事。赚钱,就是获取利润;慈善,就是服务社会大众。一个企业要赚钱,就必须服务好社会大众,向社会大众提供有益的产品或服务。赚钱是主要目

作者  | 2011-12-26 11:22:44 | 阅读(489) |评论(8) | 阅读全文>>

“所得税”应更名为“收益税”或“利润税”

2011-11-15 14:03:41 阅读683 评论5 152011/11 Nov15

     何谓之“所得”,翻遍所有的教科书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义。这就有如收入、成本、利润的概念一样,从来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定义,而只有会计定义过。会计之所以定义,是因为不得不定义。如果会计也不定义,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也就编不出来,所以才不得不勉强定义。

    利润是指收入扣减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很显然这既是所得也不是所得。因为“所得”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所见既所得”,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所得”指的是总收入而非利润。这也是自古以来人们对“所得”的理解。当然,利润也是“所得”的一部分,不过是所得扣减所费之后剩下的那一部分,而不是指全部。因此,“所得”是指的收益,而非收入。为避免混淆,这在西方会计中不叫“所得”,而叫“收益”或者“利润”。

作者  | 2011-11-15 14:03:41 | 阅读(683) |评论(5) | 阅读全文>>

正言若反

2011-10-10 12:28:22 阅读743 评论5 102011/10 Oct10

 

去年去了,今年又去了,两年内连续去了两次尼泊尔和不丹,这似乎让人觉得有点奇怪。有朋友问我,明年还会去吗?我说,如果不变,我每年都去,如果变了,就再也不去了。我喜欢宁静不变的不丹,变了,她就不再是我心目中所向往的圣地了,也许就再也不去了。

正言若反 - 薛云奎 - 薛云奎的博客

 

 之所以去完第一次又去第二次,没完没了,是因为不丹所带给我内心的那么纯粹的震撼。不丹,是一个多么不同的国度啊。没有工业,没有污染;全国没有一个红绿灯,也没有一座立交桥,迎来送往的都是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笑脸。虽然并不相识,但笑得那么纯粹,笑得那么自然,笑得那么开心,就象儿时的伙伴,一种久违的温馨荡漾在内心深处。他们虽然贫穷,但却让人感受到尊贵;他们虽然落后,但脸上却总是洋溢着难得一见的自信。今年去时的路上,我跟朋友分享:我见过不咬人的狗,但绝对没有见过一个国家的狗都不会咬人。不丹就是这么一个特别的国度。朋友不信,非要跟我打赌说,今次去了,一定要在不丹找出一条会咬人的狗,结果还真的没有找到。

作者  | 2011-10-10 12:28:22 | 阅读(743) |评论(5) | 阅读全文>>

新、旧“婚姻法”保障的都是不幸

2011-8-26 5:49:56 阅读2032 评论13 262011/08 Aug26

 

幸福的婚姻,是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愿意付出他的所有,是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愿意付出她的终生。这种婚姻的幸福是千古绝唱,不需要任何法律的保护。一旦婚姻中的男女开始变得自私,不再愿意为对方付出的时候,婚姻才开始变得不幸。由此可知,《婚姻法》并不保护婚姻中的幸福,只是为了延续婚姻中的不幸。

世界上的婚姻是因了《婚姻法》而开始变得不幸,还是因了婚姻的不幸,才开始有了《婚姻法》?这个问题没人能想得清楚、道得明白。就象是要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说得明白一样。法律是没有公平可言的,这既包括婚姻法,也包括任何法律。所谓“公平”只是立法者为了法律能得以顺利施行的借口和工具。任何法律都只是体现了立法者的立场和私心,保护的只是立法者而非遵从者的公平。

作者  | 2011-8-26 5:49:56 | 阅读(2032) |评论(13) | 阅读全文>>

悟道

2011-6-8 23:40:10 阅读727 评论11 82011/06 June8

 

道,我知道。不是我不想告诉您,是我没有能力告诉您。即使我勉力而为告诉您,您也未必就明白我在说什么。老子说,道就是大,大就是道。即使您明白什么是大,但您也未必就能明白什么是道。

道是无穷大,道也是无穷小;道是一种存在,道也是一种不存在。严格说来,道是无法描述的。它既不是视觉-也不是味觉-既不是听觉-也不是知觉-所能感知的。道无色、无味、无形、无状、……,道就是一种无。在您能感悟到之前,您可以说它是一种存在,也可以说它是一种不存在。因此,即使我描述了,您也未必能认同。只有您自己领悟到了,您才会明白我在说什么。所以,道是一种感知,悟是必经的过程。悟的过程是一种体验,也是一种快乐。所以,悟道的人通常都能生活得很快乐。快乐的人天生就是与道相合的。不悟道的人完

作者  | 2011-6-8 23:40:10 | 阅读(727) |评论(11) | 阅读全文>>

查看所有日志>>

 
 
 
 
 
 
 
 

上海市 浦东新区 巨蟹座

 发消息  写留言

 
现任长江商学院教授、副院长。曾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创院副院长和会计学教授。此前还担任过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会计教授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副主任和多家学术期刊的编委和学术顾问等职务,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或独立监事。
 
博客等级加载中...
今日访问加载中...
总访问量加载中...
最后登录加载中...
 
 
 
 
 
 
 
心情随笔列表加载中...
 
 
 
 
 
 
 
博友列表加载中...
 
 
 
 
 
 
 
列表加载中...
 
 
 
 
 
 我要留言
 
 
 
留言列表加载中...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2

创建博客 登录  
 加关注